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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5年度“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”项目的通知

2015-04-23来源:培养办作者:pyb审核人:编辑:阅读:1788

各培养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年度创新工程项目共设8个项目:
1.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及科研实践计划:
按单位分配申报名额如下:


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申报限额 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限额
机械工程学院 8~11 22~25
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~2 5~6
化工学院 5~7 15~18
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11~15 17~20
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5~7 12~14
经济管理学院 5~6 8~9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~4 5~6
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1~3 1~2
自动化学院 6~8 10~12
理学院 2~3 9~11
外国语学院 3~4 1~2
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
(包括马研部)
3~4 5~6
知识产权学院 1~2 1~2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~4 6~8
瞬态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1~2 4~5
各单位上报创新计划前,需进行预审,按照上表的限额数申报(申报对象为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、二年级博士研究生;优先申报非定向就业研究生),并将各创新实践计划分为三等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的优秀率为20%,良好率为30%;学术型创新计划的优秀率为20%,良好率为30%。校创新计划中符合申报条件的,要求其参加申报,清单见附件。
2.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;
3. 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;
4. 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
5.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;
6、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;
7、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,此项申报工作另行下发通知。
8、第三批江苏省产业教授(兼职),此项申报工作另行下发通知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,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的申报工作。各类申报表格见附件,报送要求请见《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》,所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版以及电子版,请于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培养办。
 
 
研究生院
2015.4.23

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附件4: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
附件材料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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